一、场馆开放和活动办法
1、学校教学训练场地在非教学时段对师生开放,具体开放时间如下:
周一至周日8:00—21:00间(国定假日除外),除教学训练科研时段外,空闲时间场馆对全校师生开放。游泳馆具体开放时段另行公告。
2、学校体育场馆暂停对社会开放:开放时间另行通知;非必要举办竞赛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。必须举办的,需经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。
二、场馆使用流程
1、师生凭本人一卡通现场登记后使用场地,场地资源有限,疫情期间严格控制人流。
2、为保障场地资源均衡使用,每人活动限时1-2小时。
3、使用场地必须严格遵守场馆管理的相关规定,配合与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调配。
3、场馆联系电话:65506522
场馆入口处配备体温检测工具,身体如有异常(体温达到或超过37.3℃,出现咳嗽或明显乏力),不得进入场馆,按相关应急预案处理。